简介: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年月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负责城市管理及其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及其行使规定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负责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业务工作的衔接和协调,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道路、桥梁、广场、照明、燃气、供热等)、环境卫生等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县城户外广告、牌匾、标语、条幅、灯箱的设置工作,负责对违法占用城市人行道路的各种行为进行查处,在职责范围内对县洗车、修车行业实施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渣土)的收集、清运、处置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和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工作,负责市容环卫设施、市政设施综合维护管理与维护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