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东县救助服务站

更新时间:2025-10-10
存续
简介:鸡东县救助服务站,2020年06月12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1.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本着自愿求助、无偿救助、主动救助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提供救助。2.向受助人员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3.帮助受助人员与其亲属或者流出地救助管理站联系。4.对突发急病的求助流浪乞讨人员及时送医救治。5.对需要帮助的受助人员提供车票、食物、衣物等物资,帮助其返乡。6.对特殊的受助人员安排专人进行护送返乡。7.开展“冬季送温暖”和“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活动。8.对走失人员进行寻亲服务。9.对无法查明身份的受助人员,在站内照料或者送往符合条件的托养机构进行托养。10.开展早巡、日巡、夜巡工作。制定记录,记录站外救助人员信息,及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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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曹子阳
简历
注册资本
9.1万元
成立日期
2020-06-12
189****7820
联系方式1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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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简历
曹子阳
成立日期
2020-06-12
登记状态
正常
注册资本
9.1万元
实缴资本
-
企业类型
事业单位
参保人数
-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
人员规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321MB1C92964K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MB1C92964
曾用名
-
所属行业
其他服务业
经营范围
1.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本着自愿求助、无偿救助、主动救助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提供救助。2.向受助人员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3.帮助受助人员与其亲属或者流出地救助管理站联系。4.对突发急病的求助流浪乞讨人员及时送医救治。5.对需要帮助的受助人员提供车票、食物、衣物等物资,帮助其返乡。6.对特殊的受助人员安排专人进行护送返乡。7.开展“冬季送温暖”和“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活动。8.对走失人员进行寻亲服务。9.对无法查明身份的受助人员,在站内照料或者送往符合条件的托养机构进行托养。10.开展早巡、日巡、夜巡工作。制定记录,记录站外救助人员信息,及时存档。
企业地址
鸡东县南华大街292号人社大厦9楼
营业期限
2025-07-09 至 2030-07-08
核准日期
-
登记机关
鸡东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