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12月19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由县级承办的城乡管理、劳动保障监察领域行政执法事项,负责辖区内城乡管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社会生活噪音污染,建筑工地噪音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灯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车等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检查全县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全县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律和规章行为的举报、投放;承担全县申请工伤认定案件的调查取证、人员核对和资料上报工作;依法纠正和查处全县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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