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更新时间:2026-03-05
存续
简介: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12月19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由县级承办的城乡管理、劳动保障监察领域行政执法事项,负责辖区内城乡管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社会生活噪音污染,建筑工地噪音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灯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车等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检查全县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全县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律和规章行为的举报、投放;承担全县申请工伤认定案件的调查取证、人员核对和资料上报工作;依法纠正和查处全县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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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沈玉龙
简历
注册资本
1948万元
成立日期
2019-12-19
189****8230
联系方式6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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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简历
沈玉龙
成立日期
2019-12-19
登记状态
正常
注册资本
1948万元
实缴资本
-
企业类型
事业单位
参保人数
-
所属地区
青海省
人员规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630121K441020639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K44102063
曾用名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城建管理监察大队
所属行业
公共设施管理业
经营范围
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由县级承办的城乡管理、劳动保障监察领域行政执法事项,负责辖区内城乡管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社会生活噪音污染,建筑工地噪音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灯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车等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检查全县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全县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律和规章行为的举报、投放;承担全县申请工伤认定案件的调查取证、人员核对和资料上报工作;依法纠正和查处全县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企业地址
大通县桥头镇解放路52号
营业期限
2024-12-25 至 2029-12-24
核准日期
-
登记机关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开庭公告 1
裁判文书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