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匠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6天前更新
存续
简介:长春市匠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016年11月24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广告制作;电影摄制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广播影视设备销售;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电影制片;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化用品设备出租;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广告设计、代理;平面设计;广告发布;企业形象策划;礼仪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文艺创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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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佟丽春
简历
注册资本
2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6-11-24
186****7576
联系方式5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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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丽春
成立日期
2016-11-24
登记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注册资本
20.000000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参保人数
3人
所属地区
吉林省
人员规模
企业选择不公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106MA0Y6LMB80
工商注册号
220106MA0Y6LMB8
组织机构代码
MA0Y6LMB8
曾用名
-
所属行业
文化艺术业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广告制作;电影摄制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广播影视设备销售;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电影制片;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化用品设备出租;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广告设计、代理;平面设计;广告发布;企业形象策划;礼仪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文艺创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企业地址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创意孵化楼吉林省广告创意(文化)产业示范区二期工程(创意设计研发中心)1号楼3层审片室
营业期限
2016-11-24 至 无固定期限
核准日期
2026-02-03
登记机关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股东信息 2
佟丽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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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50%
股东类型
自然人股东
认缴出资额
10万元
实缴出资额
-
董大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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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50%
股东类型
自然人股东
认缴出资额
10万元
实缴出资额
-
主要人员 3
佟丽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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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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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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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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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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