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更新时间:2025-10-08
存续
简介: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月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意见,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统筹、规划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和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市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建立完善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贯彻实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统筹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人才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重点人才工程和项目计划。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本市工作或定居的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实施中央和省、市关于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公务员管理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政府奖励制度。承担全市目标任务绩效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关系和劳动监察等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等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整顿、规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秩序。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 十二、综合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规划和政策,负责本系统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人事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全市人才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全市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培训机构;指导市行政学院的业务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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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吴启飞
简历
注册资本
暂无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
暂无成立日期
159****1498
联系方式18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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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简历
吴启飞
成立日期
-
登记状态
正常
注册资本
-
实缴资本
-
企业类型
机关
参保人数
-
所属地区
江苏省
人员规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2090001435503X1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01435503X
曾用名
盐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所属行业
-
经营范围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意见,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统筹、规划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和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市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建立完善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贯彻实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统筹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人才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重点人才工程和项目计划。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本市工作或定居的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实施中央和省、市关于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公务员管理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政府奖励制度。承担全市目标任务绩效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关系和劳动监察等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等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整顿、规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秩序。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 十二、综合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规划和政策,负责本系统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人事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全市人才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全市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培训机构;指导市行政学院的业务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企业地址
江苏省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
营业期限
至 无限期
核准日期
2021-11-11
登记机关
盐城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开庭公告 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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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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