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平分局,2018年09月14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针对市容环境卫生、市政、环境保护、建筑市场和施工、公共事业等进行管理(一)行使城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矿产资源和测绘管理除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二)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三)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四)行使房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五)行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六)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跨市区、流动性、危险性的行政处罚权除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七)行使建筑市场和施工管理方面(含房地产开发建设、建筑材料应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八)行使文化市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九)行使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具体授权和委托的行政处罚权由市、区政府法制办公室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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