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静乐县房产服务中心,2017年07月12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贯彻执行国家房地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房地产主管部门授权的有关房地产管理的职责任务以及相关的房地产服务工作。1、全县经济适用房(含集资合作建房)商品房、廉租房建设工作2、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和服务工作。3、全县住房水平状况的调查统计。4、全县房地产租赁服务管理。5、全县的物业管理及其企业的资质管理和物业维修基金的管理。6、全县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和安全鉴定工作。7、全县房屋维修的行业管理和装饰装修管理。8、全县公有住房出售和住房租金的调整及直管公房的维修计划和资金使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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