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2020年09月10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根据市机构改革部门职责调整情况,承担由原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承担的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医疗保障经办职责。负责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及其补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离休干部医疗保障、长期护理保险等经办管理及风险防控工作,制定相关经办规程、技术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定点医药机构、纳入长期护理保险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护理机构的协议管理,开展定点医药机构的医保基金监管事务性工作;负责医疗保障相关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对县(区)医疗保障经办业务进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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