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大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0年12月16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并实施监督检查。(二)依法统一行使行政区域内公路(含农村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含城市公共客运、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地方海事(水运、港口)、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三)负责实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信息化和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组织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宣传教育和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加强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管理工作。(四)负责交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工作;参与工程交、竣工验收的质量鉴定检测工作和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仲裁工程质量争端;审核、申报全市监理、咨询、设计、施工和工程试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资质。(五)负责辖区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办理工作。(六)完成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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