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伊通满族自治县实验幼儿园,2018年01月15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二)遵循婴幼儿和学龄前儿童的发展教育规律,按照《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和《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科学规范的照护服务,为3-6岁学龄前儿童提供全面的保育教育服务,开展托幼一体化服务;(三)尊重3岁以下婴幼儿成长特点和规律,关注个体差异,促进每个婴幼儿全面发展,最大限度地保护婴幼儿的安全和健康,切实做好安全防护、营养膳食、疾病防控等工作。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和规范,合理安排婴幼儿的生活和活动,满足婴幼儿生长发育的需要;(四)培养3-6岁学龄前儿童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增强体质,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协调发展。发展幼儿智力,培养幼儿形成有益的学习兴趣,增强正确运用感官、语言进行交流、认知和动手的基本能力。培养幼儿形成诚实、友爱、勇敢、活泼、爱祖国、爱劳动、有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情感性格和生活行为习惯;(五)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进行安全教育,消除安全隐患,维护幼儿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六)负责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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