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
宁阳县国有高桥林场
更新时间:2025-10-13
存续
简介:宁阳县国有高桥林场,2015年02月26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执行国家森林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培育和经营森林资源。防治土地沙化,保护大汶河南岸堤防安全。保护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质量,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做好林木病虫害的测报防治防火等安全工作。做好林木良种的引进、选育、扩繁、示范和推广,承担县大汶河省级湿地公园管理服务中心工作。
更多
法定代表人
孟宪伟
简历
注册资本
240万元
成立日期
2015-02-26
138****3319
联系方式7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查看他所有的企业
下载简历
孟宪伟
成立日期
2015-02-26
登记状态
正常
注册资本
240万元
实缴资本
-
企业类型
事业单位
参保人数
-
所属地区
山东省
人员规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70921494320986K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494320986
曾用名
-
所属行业
公共设施管理业
经营范围
执行国家森林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培育和经营森林资源。防治土地沙化,保护大汶河南岸堤防安全。保护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质量,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做好林木病虫害的测报防治防火等安全工作。做好林木良种的引进、选育、扩繁、示范和推广,承担县大汶河省级湿地公园管理服务中心工作。
企业地址
宁阳县罡城镇北落村
营业期限
2023-08-08 至 2025-03-31
核准日期
-
登记机关
宁阳县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开庭公告 4
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
(2020)鲁0921民初3389号
开庭日期:
2021-07-05
公诉人/原告:
宋**
被告人/被告:
宁阳县国有高桥林场
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
(2020)鲁092民初3389号
开庭日期:
2020-09-21
公诉人/原告:
宋**
被告人/被告:
宁阳县国有高桥林场
打开小程序,查看全部开庭公告
裁判文书 8
宋**、宁阳县国有高桥林场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1)鲁09民终3251号
发布日期:
2021-10-19
案件身份:
上诉人(原审原告):
{ "name": "宋卫东", "digest": "" }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
{ "name": "宁阳县国有高桥林场", "digest": "aef8461b8d7229a4034bd4f8116d3601" }
执行法院:
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宋**、宁阳县国有高桥林场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0)鲁0921民初3389号
发布日期:
2021-09-07
案件身份:
原告:
{ "name": "宋卫东", "digest": "" }
被告:
{ "name": "宁阳县国有高桥林场", "digest": "aef8461b8d7229a4034bd4f8116d3601" }
执行法院:
宁阳县人民法院
打开小程序,查看全部裁判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