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人/原告: 翁**、 施**、 施**、 陈**、 施**、 施**、 俞**、 施**、 施**、 施**、 俞*、 翁**、 施*、 施**、 施**、 施**、 施**、 杨**、 施*、 施**、 施*、 施**、 施**、 施**、 施*、 施**、 施**、 施**、 施**、 施**、 施**、 施**、 施**、 林*、 念**、 施**、 施**、 陈**、 施**、 施**、 施**、 施*、 王**、 施*、 施**、 程**、 施*、 施**、 施**、 施**、 施**、 施**、 施**、 韩**、 罗**、 施**、 施**、 郭**、 林**、 施**、 施**、 吴**、 杨*、 林**、 施**、 施**、 施**、 施**、 林**、 王*、 施**、 施**、 施*、 郑**、 程**、 翁**、 程**、 程*、 施**、 林**、 程*、 林*、 林**、 施**、 施**、 施**、 施*、 周**、 施**、 郑**、 施**、 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