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
清流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更新时间:30天前更新
存续
简介:清流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19年09月05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负责建立健全机关事务保障制度和标准,统筹配置相关资源。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办公用房、保障住宅、礼品登记上交、县级会议后勤、国内公务接待的协调和保障工作;负责归口管理县直机关的会计核算和国有资产登记处置工作;负责清流县政府龙城大院(县直机关大院)的物业服务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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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张岐山
简历
注册资本
342.81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9-09-05
189****9910
联系方式6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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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简历
张岐山
成立日期
2019-09-05
登记状态
正常
注册资本
342.81万元
实缴资本
-
企业类型
事业单位
参保人数
-
所属地区
福建省
人员规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423003753390U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003753390
曾用名
清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经营范围
负责建立健全机关事务保障制度和标准,统筹配置相关资源。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办公用房、保障住宅、礼品登记上交、县级会议后勤、国内公务接待的协调和保障工作;负责归口管理县直机关的会计核算和国有资产登记处置工作;负责清流县政府龙城大院(县直机关大院)的物业服务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企业地址
清流县龙城街22号
营业期限
2024-10-25 至 2029-10-24
核准日期
-
登记机关
清流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开庭公告 5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
(2025)闽0481民初4180号
开庭日期:
2025-11-14
公诉人/原告:
阜阳市国军物流有限公司
被告人/被告:
李**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分公司
、
清流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
(2025)闽0481民初4180号
开庭日期:
2025-09-23
公诉人/原告:
阜阳市国军物流有限公司
被告人/被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分公司
、
清流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
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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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1
温**、巫**等与清流县某某中心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
(2023)闽04民终599号
发布日期:
2024-03-30
案件身份:
上诉人(原审原告):
{ "name": "温某莲", "digest": "" }
上诉人(原审被告):
{ "name": "廖某桃", "digest": "" }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
{ "name": "清流县某某中心", "digest": "b7bff196b9c33c41ad8e118b372ae101" }
执行法院:
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