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财政保障服务中心

更新时间:2025-10-05
存续
简介:葫芦岛市财政保障服务中心,2020年04月01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一)负责由政府直接出资或承担支付责任的工程建设类及政府采购等项目(含地方政府债)预算、结算、决算审核及项目资金绩效跟踪评价工作。(二)贯彻执行国家在非税收入方面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市财政票据的印制、发放、使用、保管、核销、销毁等日常管理工作。(三)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罚没物品接收、保管、调剂和处置等事务性工作。(四)负责市本级城市污水、污泥、垃圾等公共事业项目计量审核工作。(五)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财政信息化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负责信息化安全、保障、运行和信息设备维护等工作。(六)负责做好重大金融风险处置以及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事务性工作,为地方金融组织管理以及相关领域工作开展提供服务保障。做好银企对接、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金融业数据分析等事务性工作,为各类金融机构管理、驻葫金融管理部门沟通协调以及企业上市等工作提供服务保障,营造优质的金融环境。(七)承办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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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杨戈
简历
注册资本
140万元
成立日期
2020-04-01
159****4567
联系方式5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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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简历
杨戈
成立日期
2020-04-01
登记状态
正常
注册资本
140万元
实缴资本
-
企业类型
事业单位
参保人数
-
所属地区
辽宁省
人员规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1400MB1777348F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MB1777348
曾用名
-
所属行业
公共设施管理业
经营范围
(一)负责由政府直接出资或承担支付责任的工程建设类及政府采购等项目(含地方政府债)预算、结算、决算审核及项目资金绩效跟踪评价工作。(二)贯彻执行国家在非税收入方面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市财政票据的印制、发放、使用、保管、核销、销毁等日常管理工作。(三)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罚没物品接收、保管、调剂和处置等事务性工作。(四)负责市本级城市污水、污泥、垃圾等公共事业项目计量审核工作。(五)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财政信息化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负责信息化安全、保障、运行和信息设备维护等工作。(六)负责做好重大金融风险处置以及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事务性工作,为地方金融组织管理以及相关领域工作开展提供服务保障。做好银企对接、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金融业数据分析等事务性工作,为各类金融机构管理、驻葫金融管理部门沟通协调以及企业上市等工作提供服务保障,营造优质的金融环境。(七)承办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企业地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5号
营业期限
2025-02-17 至 2030-02-16
核准日期
-
登记机关
葫芦岛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