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精神病院

更新时间:2026-03-03
存续
简介:平顶山市精神病院,2021年04月23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一)为全区人民群众提供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二)承担全区居民的预防、医疗和保健任务;(三)承担全区传染病、职业病和非传染性慢性病的防控;(四)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执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负责医院内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工作;(五)承担意外灾害事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急救及社区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工作,开展各种医疗保健卫生知识宣传普及;(六)做好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各项工作;(七)参与卫生扶贫、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八)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严格控制资金的使用范围,服从全院保障运行的原则,合理管理使用经费,保证专款专用;(九)承办中共卫东区委、卫东区人民政府、卫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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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张建华
简历
注册资本
633.3万元
成立日期
2021-04-23
158****1783
联系方式1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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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简历
张建华
成立日期
2021-04-23
登记状态
正常
注册资本
633.3万元
实缴资本
-
企业类型
事业单位
参保人数
-
所属地区
河南省
人员规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1040341690509XT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41690509X
曾用名
-
所属行业
卫生
经营范围
(一)为全区人民群众提供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二)承担全区居民的预防、医疗和保健任务;(三)承担全区传染病、职业病和非传染性慢性病的防控;(四)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执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负责医院内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工作;(五)承担意外灾害事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急救及社区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工作,开展各种医疗保健卫生知识宣传普及;(六)做好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各项工作;(七)参与卫生扶贫、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八)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严格控制资金的使用范围,服从全院保障运行的原则,合理管理使用经费,保证专款专用;(九)承办中共卫东区委、卫东区人民政府、卫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企业地址
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东环路18号
营业期限
2021-04-23 至 2026-04-23
核准日期
-
登记机关
卫东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