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生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1996年03月19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一、在国家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工业、农业、基础设施、能源、饮料和食品业及关联产品方面进行投资;二、受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第一、协助或代理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市场以经销的方式从事所投资企业生产产品的市场开发与销售,并提供售后服务;第二、为所投资企业提供仓储等综合服务;第三、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第四、为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第五、协助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第六、为所投资企业提供机器和办公设备的经营性租赁服务,或依法设立经营性租赁公司。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关联公司提供与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母公司和关联公司委托的服务外包业务;六、以代理、经销或设立出口采购机构(包括内部机构)的方式出口境内商品,并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出口退税;七、购买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系统集成后在国内外销售,如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不能完全满足系统集成需要,允许在国内外采购系统集成配套产品,但所购买的系统集成配套产品的价值不应超过系统集成所需全部产品价值的百分之五十;八、为所投资企业的产品的国内经销商、代理商以及与投资性公司、母公司或关联公司签有技术转让协议的国内公司、企业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九、在所投资企业投产前或所投资企业新产品投产前,为进行产品市场开发,进口相关产品在国内试销;并可委托境内其他企业生产/加工其产品或其母公司产品并在国内外销售。(“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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