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大通湖区管理局(益阳市大通湖区大通湖湿地管理局),2019年05月05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自然保护区和湿地保护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辖区内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的各项管理制度,行使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各项管理职能。(二)组织编制自然保护区建设发展规划和湿地生态恢复保护规划,制定并实施长远及近期科学研究和年度工作计划,实施保护区范围内湿地生态恢复保护工程。(三)负责组织对辖区内植被、土壤、气象、水文、生物多样性等自然资源的监测与调查研究;负责实施辖区内退耕还湿、湿地修复、生态建设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及救治工作。(四)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保护区湿地资源、生物资源、自然环境的生态安全管理、日常巡查巡护,组织展开跨部门联合执法打击偷盗、猎捕野生动植物资源等破坏保护区内湿地资源的违法活动。(五)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和自然资源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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