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石门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2014年03月04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旅游业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游览景区管理;名胜风景区管理;公园、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票务代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休闲观光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养老服务;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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