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幼儿园

更新时间:2026-01-28
存续
简介:金塔县幼儿园,2016年08月01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全面实施素质教育。2.对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3.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4.幼儿园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5.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6.发展幼儿智力,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初步的动手能力。7.萌发幼儿爱家乡、爱祖国、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诚实、自信、好问、友爱、勇敢、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8.培养幼儿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9.培养幼儿初步的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10.尊重、爱护幼儿,严禁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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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丁春兰
简历
注册资本
215万元
成立日期
2016-08-01
187****4593
联系方式7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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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简历
丁春兰
成立日期
2016-08-01
登记状态
正常
注册资本
215万元
实缴资本
-
企业类型
事业单位
参保人数
-
所属地区
甘肃省
人员规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6221234385001499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438500149
曾用名
-
所属行业
教育
经营范围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全面实施素质教育。2.对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3.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4.幼儿园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5.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6.发展幼儿智力,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初步的动手能力。7.萌发幼儿爱家乡、爱祖国、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诚实、自信、好问、友爱、勇敢、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8.培养幼儿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9.培养幼儿初步的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10.尊重、爱护幼儿,严禁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企业地址
金塔县中山街3号
营业期限
2021-07-05 至 2026-07-05
核准日期
-
登记机关
金塔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