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被告: 王*、 孙*、 扬州朗达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浙江天昇泰丰医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赵*、 扬州立兴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扬州冠昊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福州仓山区知信达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扬州朗加宇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江苏万川医疗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扬州朗冠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扬州鼎信高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高**、 林*、 徐**、 田*、 吴**、 扬州鼎毅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扬州智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