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公共资产管理中心

更新时间:2024-05-09
存续
简介:清远市清新区公共资产管理中心,2020年12月15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统一管理、运营、监督全区国有资产。承担区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驻外机构的资产登记、置换、处置工作;承担全区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与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收益收缴工作;承担水利建设资产管理工作;合理安排资产处置收益。承担政府授权经营的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资金的筹集、管理和归还工作。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及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承担所管理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负责政府重大项目建设发展资金的筹集、管理和归还工作;指导所监管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负责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奖惩、任免、考核。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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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罗裔平
简历
注册资本
100万元(人民币元)
成立日期
2020-12-15
-
联系方式6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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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简历
罗裔平
成立日期
2020-12-15
登记状态
正常
注册资本
100万元(人民币元)
实缴资本
-
企业类型
事业单位
参保人数
-
所属地区
广东省
人员规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18037564756715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756475671
曾用名
清新县公共资产管理中心
所属行业
公共设施管理业
经营范围
统一管理、运营、监督全区国有资产。承担区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驻外机构的资产登记、置换、处置工作;承担全区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与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收益收缴工作;承担水利建设资产管理工作;合理安排资产处置收益。承担政府授权经营的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资金的筹集、管理和归还工作。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及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承担所管理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负责政府重大项目建设发展资金的筹集、管理和归还工作;指导所监管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负责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奖惩、任免、考核。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企业地址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路49号四楼
营业期限
2020-12-15 至 2025-12-14
核准日期
-
登记机关
清远市清新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对外投资 16
法定代表人
陈军庆
注册资本
100万元人民币
投资数额
100万元
投资比例
1
成立日期
1988-06-18
经营状态
在营(开业)企业
法定代表人
陈卫东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投资数额
1000万元
投资比例
1
成立日期
2016-04-22
经营状态
在营(开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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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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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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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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