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桂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年月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桂林市有关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制度机制,建立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联动机制;以市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名义实施执法。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具体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行使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行使对因开发土地、矿藏等造成生态破坏的执法权。行使对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的执法权。行使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的执法权。行使对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等违反污染防治法规的执法权。开展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受理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投诉、举报(信访)及其他相关系统转办、督办的生态环境保护举报(信访)案件。解决跨区域和具有全市影响的环境污染纠纷。参与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负责全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的指挥调度、稽查和考核评价等。开展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和业务培训;开展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监督检查;负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信息化管理;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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