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狮山街道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年月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受区城管执法局委托,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名义在所辖区内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和市容环境保障工作。依据《苏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1、行使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乡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2、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和对大气排放有毒有害烟尘或恶臭气体的行政处罚权;3、行使河道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污染水环境、在管辖区域内的河道擅自停放船舶的行政处罚权;4、行使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和对不按规定在城市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的行政处罚权;5、履行上级政府规定的城市管理的其他职责,完成其他相关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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