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04月30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负责县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指导全县机关事务工作;贯彻执行有关机关事务工作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拟订机关事务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县级机关引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准入机制和有关服务标准,组织实施服务质量的监督;拟订县级机关财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党政机关房地产管理、拟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县级机关住房制度改革有关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拟定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与县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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