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
海安市供销合作总社
更新时间:2025-12-08
存续
简介:海安市供销合作总社,2020年09月14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委和海安市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系统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系统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引导成员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和以农民为主体的综合性合作社。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城乡社区综合性为农服务平台,推广土地托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负责系统农产品市场建设,参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运营和管护。根据市政府委托,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重要农产品及其他商品的生产、经营、储备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指导全系统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组织实施对成员社的工作考核及资产监管,协调成员社间关系。维护合法权益。开展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制定全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教育培训规划,组织实施从业人员、农民社员和农民经纪人技能教育培训。依法监管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发展社有企业,完善治理结构,推进联合与合作。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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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张长春
简历
注册资本
5万元
成立日期
2020-09-14
182****3768
联系方式7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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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简历
张长春
成立日期
2020-09-14
登记状态
正常
注册资本
5万元
实缴资本
-
企业类型
事业单位
参保人数
-
所属地区
江苏省
人员规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20621MB0299436Y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MB0299436
曾用名
海安县供销合作总社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经营范围
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委和海安市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系统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系统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引导成员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和以农民为主体的综合性合作社。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城乡社区综合性为农服务平台,推广土地托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负责系统农产品市场建设,参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运营和管护。根据市政府委托,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重要农产品及其他商品的生产、经营、储备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指导全系统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组织实施对成员社的工作考核及资产监管,协调成员社间关系。维护合法权益。开展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制定全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教育培训规划,组织实施从业人员、农民社员和农民经纪人技能教育培训。依法监管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发展社有企业,完善治理结构,推进联合与合作。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企业地址
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长江中路106号行政中心4楼
营业期限
2025-08-19 至 2030-08-19
核准日期
-
登记机关
海安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对外投资 2
海安市供销合作集团公司
股权结构
法定代表人
张长春
注册资本
3169.7万元人民币
投资数额
3169.7万人民币
投资比例
100%
成立日期
1993-03-22
经营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海安市供
海安市供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
法定代表人
张长春
注册资本
8000万元人民币
投资数额
8000万人民币
投资比例
100%
成立日期
2022-03-21
经营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5
合同纠纷
案号:
(2025)苏0685民初3114号
开庭日期:
2025-04-23
公诉人/原告:
海安市供销合作总社
被告人/被告:
蒋**
继续履行××(行政协议)
案号:
(2024)苏06行终551号
开庭日期:
2025-01-06
公诉人/原告:
钱*
、
海安市城东镇人民政府
被告人/被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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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4
钱*、海安市城东镇人民政府等行政协议行政二审行政判决书
案号:
(2024)苏06行终551号
发布日期:
2025-07-26
案件身份:
上诉人(原审原告):
{ "name": "钱某", "digest": "" }
上诉人(原审被告):
{ "name": "海安市城东镇人民政府", "digest": "7b08ffd42cfbdb8a57528fb40035aa01" }
原审第三人:
{ "name": "海安市供销合作总社", "digest": "d4cfffeb90620593dac28fe33c78d401" }
执行法院: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周**、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基本养老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行政二审行政判决书
案号:
(2025)苏06行终65号
发布日期:
2025-04-28
案件身份:
上诉人(原审原告):
{ "name": "周某甲", "digest": "" }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
{ "name":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digest": "bd5bb8db671f49f98e8a683d21d1e001" }
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
{ "name": "海安市供销合作总社", "digest": "d4cfffeb90620593dac28fe33c78d401" }
执行法院: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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