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教育科学研究院(深圳市宝安区教师发展中心)

更新时间:2025-10-01
存续
简介:深圳市宝安区教育科学研究院(深圳市宝安区教师发展中心),2016年11月16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宗旨: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指导和管理工作,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业务范围:开展教育政策与法规、教育科学理论与实践、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教育管理与评价的研究工作等,负责中小学、幼儿园、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各学科的教育管理、教学研究、教育指导、教育教学信息服务等工作;负责全区各类学校各学科教学、教材培训,指导建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共建共享机制。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质量的评估监测。制定并实施全区教师队伍专业发展规划,促进全区教师专业发展,负责教师队伍继续教育培训。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德育工作,负责共青团、少先队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全区班主任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教育系统国际交流、国际培训、国际联合办学,负责外籍教师事务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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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朱利霞
简历
注册资本
1325万元
成立日期
2016-11-16
137****0558
联系方式9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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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简历
朱利霞
成立日期
2016-11-16
登记状态
正常
注册资本
1325万元
实缴资本
-
企业类型
事业单位
参保人数
-
所属地区
广东省
人员规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306455748306F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455748306
曾用名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科学研究培训中心,深圳市宝安区教育科学研究院
所属行业
教育
经营范围
宗旨: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指导和管理工作,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业务范围:开展教育政策与法规、教育科学理论与实践、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教育管理与评价的研究工作等,负责中小学、幼儿园、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各学科的教育管理、教学研究、教育指导、教育教学信息服务等工作;负责全区各类学校各学科教学、教材培训,指导建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共建共享机制。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质量的评估监测。制定并实施全区教师队伍专业发展规划,促进全区教师专业发展,负责教师队伍继续教育培训。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德育工作,负责共青团、少先队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全区班主任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教育系统国际交流、国际培训、国际联合办学,负责外籍教师事务管理等工作。
企业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洪文路1号
营业期限
2021-11-08 至 2026-11-07
核准日期
-
登记机关
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开庭公告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