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福建朗美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06年03月08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艺(美)术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名胜风景区管理;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文化场馆管理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品牌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网络文化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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