磴口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更新时间:2025-12-20
存续
简介:磴口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10月18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各项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影视、旅游、体育、网络文化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三)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受县有关行政部门委托,承担全县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影视、旅游、体育、网络文化等市场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四)承担全县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影视、旅游、体育、网络文化等市场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日常监督。(五)负责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和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向相关部门通报执法情况和市场动态。(六)受理全县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影视、旅游、体育、网络文化等市场领域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七)开展“扫黄打非”相关工作和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八)完成县文体旅游广电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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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张磊
简历
注册资本
9.11万元(人民币元)
成立日期
2019-10-18
158****4259
联系方式3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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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简历
张磊
成立日期
2019-10-18
登记状态
正常
注册资本
9.11万元(人民币元)
实缴资本
-
企业类型
事业单位
参保人数
-
所属地区
内蒙古
人员规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8236928674995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692867499
曾用名
磴口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磴口县旅游文化综合行政执法局
所属行业
娱乐业
经营范围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各项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影视、旅游、体育、网络文化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三)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受县有关行政部门委托,承担全县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影视、旅游、体育、网络文化等市场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四)承担全县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影视、旅游、体育、网络文化等市场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日常监督。(五)负责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和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向相关部门通报执法情况和市场动态。(六)受理全县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影视、旅游、体育、网络文化等市场领域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七)开展“扫黄打非”相关工作和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八)完成县文体旅游广电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企业地址
磴口县巴彦高勒镇南开路广电局楼内
营业期限
2024-11-19 至 2029-11-18
核准日期
-
登记机关
磴口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