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人/原告: 东方市八所镇那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东方市八所镇皇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东方市八所镇人民政府、 东方市八所镇福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东方市八所镇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东方市八所镇老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东方市八所镇平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东方市八所镇下名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东方市八所镇上名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东方市八所镇昌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东方市八所镇玉章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东方市八所镇那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东方市八所镇罗带村村民委员会、 东方市八所镇新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东方市八所镇塘马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东方市八所镇文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东方市八所镇益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东方市八所镇斯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东方市八所镇下红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东方市八所镇蒲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东方市八所镇田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东方市八所镇居龙村村民委员会、 东方市八所镇小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东方市八所镇青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东方市八所镇高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东方市八所镇报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东方市八所镇十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东方市八所镇大坡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