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大安市法律援助中心,2021年01月25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一)贯彻执行国家及、市有关法律援助规定,制定完善本市法律援助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法律援助事务的受理、审核、批准并组织指派职业律师办理法律援助事务。(三)指导、协调和监督本市法律援助工作。(四)负责法律援助资金的筹措、管理和使用。(五)负责法律援助工作宣传、法律援助业务研究和交流。(六)负责法律援助队伍建设与培训及业务档案管理。(七)负责监督管理所属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八)承办主管机关交办的与法律援助有关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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