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龙门县接待事务中心,2016年08月01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承担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及老同志来龙门的接待工作;承担省、市、兄弟县(区)副处级以上领导来龙门的接待工作;承担龙门籍或在龙门工作过的副处级以上的离退休干部的接待工作;承担外国领导人和县委、县政府特邀外宾的接待工作;承担来龙门投资洽谈经贸合作的国内外和港澳台重要客商的接待工作;承担县领导邀请来龙门的新闻记者、知名人士、专家学者的接待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大型活动及会议的接待工作;协助做好党政考察团外出考察的有关接待工作;负责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和部门政务接待工作业务指导;完成上级接待部门及县领导交办的其他接待任务;负责政府饭堂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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