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十堰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2021年01月19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监督指导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2.拟定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制度、工作计划、执法检查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3.以主管部门名义依法行使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4.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法制监督和考核;5.协调开展全市企业排污许可执行情况现场核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的现场调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环境执法稽查等工作;6.依法开展环境污染投诉的现场调查处理、转办督办,突发环境应急事件、环境污染事故的现场调查工作;7.负责全市排污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运行及监督管理工作;8.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政务信息公示公开工作。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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