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住房保障中心

更新时间:2025-11-14
存续
简介:清远市清城区住房保障中心,2021年05月24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一)改革现行的住房低租金制度,按商品经济的原则确定房租,相应发给职工住房补贴,通过商品交换取得住房,按照价值规律办事。(二)改变住房资金分配体制,把住房消费资金逐步纳入正常渠道,使目前实际用于职工建房、修房资金的大量暗贴转化为明贴,并逐步纳入职工工资;由原来的行政手段、福利性质、实物分配制度转变为按劳分配为主的货币工资分配,实现住房分配货币化、商品化、社会化。(三)改革住房建设、分配、维修、管理体制,由原来单位统包职工住房的建设、分配、维修、管理一体化的单位所有制,转变为住房的生产、建设专业化,维修管理社会化的体制,实现住房建设由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投资体制。(四)建立双轨制住房供应体系,即以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工程住房)供应体系和以高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商品房供应体系。(五)建立规范化的房地产交易市场,规范交易行为,发展社会化的房屋维修、管理市场,逐步实现住房资金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促进房地产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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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林红光
简历
注册资本
1.96万元
成立日期
2021-05-24
137****3680
联系方式6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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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简历
林红光
成立日期
2021-05-24
登记状态
正常
注册资本
1.96万元
实缴资本
-
企业类型
事业单位
参保人数
-
所属地区
广东省
人员规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1802574517033A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574517033
曾用名
清远市清城区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经营范围
(一)改革现行的住房低租金制度,按商品经济的原则确定房租,相应发给职工住房补贴,通过商品交换取得住房,按照价值规律办事。(二)改变住房资金分配体制,把住房消费资金逐步纳入正常渠道,使目前实际用于职工建房、修房资金的大量暗贴转化为明贴,并逐步纳入职工工资;由原来的行政手段、福利性质、实物分配制度转变为按劳分配为主的货币工资分配,实现住房分配货币化、商品化、社会化。(三)改革住房建设、分配、维修、管理体制,由原来单位统包职工住房的建设、分配、维修、管理一体化的单位所有制,转变为住房的生产、建设专业化,维修管理社会化的体制,实现住房建设由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投资体制。(四)建立双轨制住房供应体系,即以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工程住房)供应体系和以高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商品房供应体系。(五)建立规范化的房地产交易市场,规范交易行为,发展社会化的房屋维修、管理市场,逐步实现住房资金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促进房地产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
企业地址
清远市清城区横荷永安南路68号恒利大厦
营业期限
2021-05-24 至 2026-05-23
核准日期
-
登记机关
清远市清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